憋了两天,众议长马丁·罗穆阿尔德斯放出一个大招,要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进行上诉!
这是一个大招,也是一记险招!
一是国会居然挑战最高司法,不可避免冒犯司法的权威性;二是即便在国会内部,围绕莎拉弹劾,众议院已与参议院“硬扛”多日,现在又树强敌,可谓极不明智;三是最高法院不可能在二审时推翻结论,如果维持原判,众议院不是自取其辱吗?
更加关键的是最高法院裁决终止多天纷纷扰扰的莎拉弹劾,对众议院来说,也不是坏事,况且过了一年,众议院如果想弹劾,还可以再提交!
在这一情形之下,马丁·罗穆阿尔德斯应该审时度势,权衡利弊,为何还要冒险进行上诉呢?
首先,此次最高法院裁定众议院违反了宪法“一年多次弹劾官员”的禁令,这一结果令众议院无法接受,违反宪法,可不是一件小事!如果认了这一点,那意味以前推动弹劾莎拉完全失去了正当性。
其次,此次最高法院不仅裁定众议院违反宪法,在随后的声明中,还批评众议院违背程序,刻意隐瞒过程,进行突击签署,无视莎拉当事人的权益……如果众议院不去申诉,那就坐实了弹劾莎拉完全是政治打压!
再次,如果众议院不上诉,那等于默认接受了最高法院的裁决,这让背后内斗的马科斯阵营承受的压力太大!因此上诉是必然的选择!
那么众议院这次上诉,所采取的策略是什么,有没有获胜的希望呢?
其一,是否违反宪法禁令?
众议院坚称前三次弹劾已经归档处理,最后才将第四项控诉上交,因此没有违宪,并且特别强调“弹劾控诉已获众议院三分之一成员签署和核实”这一事实,并认为最高法院的判罚是基于“事实与程序颠倒”及“一则新闻报导”,而非众议院议事记录与官方报告。
其二,是否违背正当程序?
最高法院认为弹劾文件必须由签署的议员进行审查,并进行全体会议表决,在提交参议院前,还应向莎拉提供副本或给予其回应的机会。对此,众议院不认同,认为宪法或众议院的规则中没有这样的规定,最高法院此举是严苛要求,已经侵犯了众议院的专属职权。
实话说,众议院的申诉只是站在“个人立场”上,强调自身没有违宪与符合程序,但是所申诉理由不要说最高法院的法官,就连一般百姓看了,至少觉得有瑕疵的。
弹劾副总统是何等大事?2月5日当天签署条款,多位众议员却对当天的议程毫不知情,签署后没有进行审核,没有给莎拉提供申辩机会,这不就是在暗箱操作吗?
可以说,此事越辩,细节越曝光,众议院会越被动,但是众议院马丁·罗穆阿尔德斯还是选择上诉,或许底气来自马科斯吧?
马科斯不愿再参与弹劾审判的讨论,他表示过,这是政府立法部门的授权,而非行政部门的授权,他的更多言论可能会被误解为政治活动。
话虽如此,但是实际上并不完全一样!
最高法院裁定后,总统府发言人卡斯特罗第一时间呼吁民众接受,称完全尊重最高法院作为法律最终裁决者的裁决,但是仅仅一天后,总统府的口风变了,称“尊重最高法院的裁决是一回事,而你是否相信最高法院的裁决正确又是另一回事。” 并强调,最高法院的裁决并未免除副总统可能触犯的任何弹劾条款,裁决只是从技术角度看对莎拉有利。
总统府这一种 “尊重但不同意”的立场,耐人寻味,这事实上在否定最高法院裁定,这不就是用行政干扰司法吗?联系一下老杜被捕等案件,马科斯在表态与行动上都出现严重分离倾向。
也许这正是众议长马丁·罗穆阿尔德斯敢于提出上诉的底气吧?
只是众议院这一动作,既造成国会与司法的对立,又将行政卷入到了莎拉审判,这势必造成菲律宾政治更大的混乱与无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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